化假名在臉書賣贓物 遭警員查獲

中壢分局青埔派出所於9日0時許,警員歐信宏與警員蔡明勳在大園區五權國小前人行道前,查獲莊○○(男、75年次、工、毒品前科)涉嫌電動機車竊盜案,訊後依法移送偵辦。

警方於日前受理陳女所報竊盜案件,事後陳女於社群平台發現疑似失竊電動機車在網路平台上兜售,並告知青埔所此事請求協助,經警方以社群帳號與犯嫌約至大園區五權國小前面交,當場查獲莊○○為(桃園地院於107年07月31日發布竊盜通緝)發布之竊盜通緝犯,莊嫌坦承竊取該輛電動機車並以化名「黃耀德」之臉書帳號(事後查證為假名)將該車在社團拋售,當場查扣所竊取之電動機車並發還給被害人,本案依竊盜及竊盜通緝移送偵辦。

莊嫌起初謊稱該電動機車是透過其他管道向他人購買(新車原價39800元,犯嫌網路上賣10000元),但經會同被害人陳女共同查詢電動機車編碼及電池編號,戳破莊嫌之謊言。莊嫌才坦承該車係以不法手段取得該電動機車。

中壢警分局表示,呼籲民眾外出時,務必注意自身交通工具停放位置,盡量以有人管理之停車場為宜,並注意將車身上鎖,降低機車遭竊機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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