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酒測遭罰18 萬元躲 5 年 為保「新飯碗」一次繳清! 轉介酒癮治療重新開始

桃園分署執行人員亦耐心地向謝男勸誡與講解,使謝男鼓起勇氣向桃園分署申請轉介酒癮治療。

【記者葉志成 /桃園報導】  桃園市新屋區一名謝姓義務人(男, 68 年次), 110 年間於臺北市萬華區駕車遭警方攔檢,因其係無照駕駛且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,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(下稱移送機關)裁罰新台幣 下同 )18 萬元,謝男拒不繳納,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(下稱桃園分署)執行,桃園分署調查謝男名下財產後據以執行,終於在 6 月 4 日全部徵起!

謝男於110年7月間在臺北市萬華區開車遭警方攔查,因其係無照駕駛且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,移送機關依法路裁處謝男18萬元罰鍰並自 111 年 5 月 12日 裁決日起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,因謝男逾期未繳,移送機關於111 年6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。

桃園分署受理後即刻清查謝男所有財產,於 111 年至 115 年間數次執行 銀行存款,僅受償3萬餘元,剩餘的14萬餘元缺口,謝男始終採取消極應對的態度。惟桃園分署 仍定期 追蹤謝男財產狀況 發現謝男近期終於找到新工作,有了穩定的薪水收入,隨即依法執行扣押其薪資 ,此時謝男擔心公司收到扣薪命令後,會對甫到公司任職的自己產生「欠債不還」的負面印象,進而影響好不容易得來的工作機會為了保住飯碗並展現負責態度,謝男於 115 年 6 月 4 日主動現身桃園分署,將剩餘的14 萬8,265 元欠款一次全額繳清。

在謝男到場當天,桃園分署執行人員亦耐心地向謝男勸誡與講解,使謝男不僅認清酒駕對社會的危害,更鼓起勇氣向桃園分署申請轉介酒癮治療,謝男向執行人員表示:希望能藉此機會徹底遠離酒精,守住這份工作,回歸健康的生活軌道。

桃園分署持續為維護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,並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「交通專案」,積極強力執行滯欠交通違規罰鍰之案件,呼籲汽機車駕駛人,切勿違反道路交通相關法規,若有欠繳交通罰單、牌照稅、費用等,收到繳款通知後,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,切勿抱持僥倖心態,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,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。

發表迴響